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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配套监测服务采购公告线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4-1 19:51:34

公告详情:

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配套监测服务采购公告

我司位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大桂山林场蝴蝶站(八桂工业园),主要生产刨花板,已自建脲醛胶制胶车间并投产运行。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桂环函〔2026〕30 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胶合板项目环境管理的通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相关要求,我公司自建脲醛胶制胶车间涉及化学反应,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26.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需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配套完成相关监测工作。为规范履行环保合规义务,现对该环评报告书编制及配套监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广西区内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机构洽谈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及配套监测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采购项目涵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配套监测(含环评现状监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相关辅助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1.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国家、广西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桂环函〔2026〕30号文件要求,按“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类别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确保报告书内容完整、数据真实、结论合规,符合环保审批要求,能够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2.报告书核心内容需包含但不限于:总则、工程概况(重点明确脲醛胶制胶车间生产工艺、化学反应过程、原辅材料及储存方式)、工程分析(含刨花板生产及脲醛胶生产全流程产污节点分析、污染源强核算)、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风险评价(重点针对甲醛等风险物质)、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污染物排放清单、结论与建议等。

3.负责配合我公司完成报告书公示、公众参与(如需)、资料补充完善等相关工作,直至取得生态环境部门的环评批复文件。

(二)配套监测服务

1.环评现状监测:按照环评编制要求,完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现状监测,监测项目、频次、点位需符合相关标准及环评技术规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大气环境TSP、PM10、甲醛、非甲烷总烃、氨气、臭气浓度等;

地表水/地下水pH值、COD、氨氮、总氮、总磷、甲醛、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等;

声环境:厂界东南西北四个面昼夜噪声监测;

土壤pH、甲醛、VOCs等(按环评要求确定具体监测因子)。

2.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针对已投产的脲醛胶制胶车间及配套设施,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监测内容需覆盖全产污环节,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废气(有组织):制胶工段、热压工段、砂光工段、热能中心废气排放口的烟气参数、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等;

废气(无组织):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气、甲醛、臭气浓度(参照点1个,监控点3个);

废水:淋溶雨水排放口、生活废水排放口的pH值、氨氮、总磷、甲醛、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等;

噪声:厂界噪声昼夜监测;

固废:危废(胶渣、废活性炭等)鉴别与处置台账核查。

3.监测要求:所有监测工作需由具备CMA资质的机构完成,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监测标准(如GB 16297、GB 8978、GB 18580等),及时出具正式监测报告,作为环评编制及验收的核心依据。

(三)其他辅助服务

配合我公司完成环评审批、竣工环保验收相关的资料报送、沟通协调等工作,协助完善环境管理台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环保合规要求。

(四)环评合规补充要求

1.严格遵循桂环函〔2026〕30号文件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按“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类别编制环评报告书,执行“建设内容涉及两个及以上项目类别,按单项等级最高确定环评等级”原则,不可降级编制报告表。

2.环评报告书需重点突出脲醛胶生产化学反应过程(非单纯物理混合)的工程分析、甲醛等风险物质的环境风险评价,确保内容符合广西地方环保管理要求,顺利通过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3.配套监测需严格对应环评现状、竣工验收全流程,监测因子、频次、点位需符合GB 16297、GB 8978、GB 18580等相关标准,监测数据作为环评编制及验收的核心依据,确保真实有效。

三、服务期限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编制、修改及报审工作,直至取得环评批复;

2.配套监测服务:环评现状监测需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需在环评批复后按要求及时完成,监测报告同步提交;

3.整体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通过相关审核止(三个月内)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环境监测等相关内容;

2.环评编制机构须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评价范围包含“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相关类别;监测机构须具备CMA检测资质,监测范围覆盖本项目所需全部监测因子;

3.报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5.报价人需承诺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对服务过程中获取的我公司商业秘密、生产工艺及环保数据等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报价方式

1.所有报价文件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包含增值税、服务费、监测费、资料费、报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未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文件可通过邮寄、电子邮箱或现场送达等方式提交至我公司安环办105室;

3.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函、资质证明文件、服务方案、完成时限承诺、保密承诺等相关资料。

六、报价截止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12点(北京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七、评审与成交

1.报价截止后,我公司将组织会议对收到的报价文件进行集体评审,综合考虑报价人资质、服务方案、报价金额、履约能力、过往业绩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结果将及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若有议价,报价供应商需按要求重新报送报价文件;

3.成交供应商需在收到成交通知后,按约定时间与我公司签订服务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大桂山林场蝴蝶站

联系人:邓传富

联系电话:18070668266

电子邮箱:dcok156@163.com

广西高峰桂山人造板有限公司

2026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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